新疆霍城县:“亮剑”环保领域 强化守纪明责

作者:陆盼羽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8-11-25 12:00:14

今年以来,霍城县纪委监委紧紧围绕中央、自治区、伊犁州各级环保督察组工作要求和县委工作部署,灵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续加大对环保领域突出问题的追责问责力度。目前,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环保领域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典型案件5件,问责党员干部8人。

关口前移,定期开展专项治理专题培训。霍城县纪委监委聚焦主责主业,注重关口前移。制定下发《霍城县关于开展环保领域突出问题整改落实的指导意见》,同时围绕意见内容,对环保领域问题整改的主要任务、工作流程、具体措施分批次、分阶段组织专题培训工作,明确具体工作要求,指导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环保领域专项治理监督管理工作,及时发现问题线索,移交相关职能部室问责处置,确保各级监管责任落地开花。截止目前,累计开展专题培训14场次,覆盖党员干部550余人次,指导发现问题线索13件。

全程介入,保持环保领域问责高压态势。为保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职能部室及时跟进掌握环保领域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主动发现责任追究工作“弱项”“短板”,霍城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定位,始终保持问责高压态势,全程介入环保领域专项治理各个环节,针对区域性、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频频“亮剑”。如对霍城县苏源供排水有限公司、霍城县洁通排水有限公司以及清水河配套产业园区规划建设环保局相关责任人违规违纪、失职失察问题进行严肃查处。

督察督办,持续强化问题整改责任落实。该县充分发挥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督察督办职责,及时召开霍城县中央环保督查专题反馈会议、环保领域专项治理推进会、环保领域督导问题通报会议,明确各级督导反馈问题整改责任和具体工作职责,定期下发问题督办清单,重点督查环保领域突出问题。同时对环保领域突出问题整改不力、作风不实、问题频发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实行“双问责”机制,既追究整改工作相关责任人责任,又追究职能科室监管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问题整改“追责链条”。(中国日报新疆记者站 陆盼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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