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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首个农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在昌吉市揭牌成立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8-07-17 20: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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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2日,新疆首个农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小渠子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揭牌仪式在中山路街道小渠子一村举行,279名村民加入合作社,领到了股权证书,正式由农民转变为股民。

揭牌仪式上,自治区、州农业部门领导分别为小渠子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小渠子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监事会揭牌,并向20名股东代表颁发股权证书。小渠子一村村民兰维梅领到了她人生中的第一张股权证书,年底就能按照股权分红,这让她激动不已。她说,“今天我拿上这个股权证,我特别高兴,股权证到手了,我心里也踏实了,这个证给我们农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

小渠子村经过清产核资,共核实村集体资产5432万元,其中货币资产4855万元,固定资产576万元。依据合作社章程,按照资产总额的30%作为集体股,资产总额的70%作为个人股,并以户为单位量化到个人。根据实际情况,按照1人1股、1人0.9股、1人0.8股等比例,对全村165户、407人进行配股分红,做到集体经济组织应纳尽纳、应配尽配。

小渠子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长 杨炳荣:“今后我们股份合作社以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为契机,壮大合作社的力量,抓好合作社的发展,带动股民增收致富,年底拿更多的红包。”

2016年4月,小渠子一村被自治区确定为全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村,通过对集体资产、资源试行股份制改造、市场化运作,探索出“资源变股票权、资金变股金、村民变股民”的三变改革模式,建立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引导村民就近务工创业、从事第三产业,走出了一条“失地农民不失业、离开土地照分红”的新路子。此次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挂牌成立,标志着我市在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上又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

中山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陈发全:“今后我们中山路街道将按照‘资本经营、股份合作、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改革思路,要通过清产核资、清人分类、股权量化以及组建股份合作社六个阶段,在11个村进行改革,通过改革要得到广大农民的支持和拥护,在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同时,要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益,让农民得到更多的改革红利。”(成石麟 梁宏涛 郭峰)

(中国日报新疆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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