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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部门将税收优惠政策宣讲到村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8-07-17 16:3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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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部门将税收优惠政策宣讲到村

税务部门将税收优惠政策宣讲到村

税务部门干部进行宣讲

“你们购买的农用三轮车是免征车辆购置税,还有你们出售的自产农产品也是免征增值税的。”7月14日,从洛浦县布亚乡塔木其拉村的居民会议室中传来了洛浦县税务部门干部详细为村民讲解扶贫税收优惠政策的声音。“为使贫困户早日脱贫,过上更好的日子,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扶贫税收优惠政策,比如生产销售农膜免征增值税,批发零售种子、种苗、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生产销售有机肥免征增值税等一系列扶贫税收优惠政策。”洛浦县税务部门干部热外杜拉继续说道。

连日来,为充分发挥税收在脱贫攻坚领域的杠杆调节作用,切实推动脱贫攻坚工作,洛浦县税务部门创新宣传方法,将税收宣传与精准扶贫工作相结合,持续开展了“税收优惠政策助力扶贫攻坚”系列宣传活动。宣讲期间,税务干部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详细的为农户朋友们讲解涉农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等内容。前来聆听宣讲的农户也会结合实际咨询一些与自己利益相关的政策问题,税务干部都一一作答,当场为群众释疑解惑。

洛浦县税务部门始终坚持“输血”与“造血”相结合,在“精”和“准”上出实招,精心梳理了帮农惠农、扶危济困等与扶贫开发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其中包括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通过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扶持产业发展、帮助贫困人口就业,激发贫困村和贫困人口内生动力。

洛浦县税务干部袁河说道:“此次我们重点宣传涉农税收政策,充分发挥税收智能作用,帮助扶贫村的纳税人用好用活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提升精准扶贫效果,以税收优惠政策引导贫困户走上产业持续发展,争取早日脱贫致富。我们税务部门也将在脱贫攻坚工作上用好税收优惠政策这把工具,积极作为、统筹协调,用税务部门力量全力助推精准扶贫工作”。

此次宣讲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受到了村干部和群众的热烈欢迎。 洛浦县布亚乡塔木其拉村贫困户热杰普·热西提说道:“真的很感谢税务干部们到村里来给我们讲解扶贫税收优惠政策,让我们更加了解明白政策,我们一定用好政策,在享受优惠的同时,坚定脱贫信心,争取早日摆脱贫困。”(阿依努尔·乃比) 

(中国日报新疆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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