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乌鲁木齐2月28日电(李龙)27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了解到,2月11日起,乌鲁木齐正式调整2018年度保障性住房申请标准。
新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家庭的人均月收入标准调整为3085元以下。人均住房面积申请标准不变,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仍为人均13平方米(含13平方米)以下。
据介绍,今年放宽保障房收入申请标准后,可计划新增3000户家庭能够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这是乌鲁木齐市连续第七次调整保障房月收入申请标准。最初保障的是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最早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是156元,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家庭月收入标准是700元,现在保障范围扩大到了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自2007年乌鲁木齐市实施保障性住房政策以来,通过多措并举的方式初步建立了以公租房为主体,租赁补贴、经济适用房为补充的多层次、广覆盖的住房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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