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1月22日电(记者 毛卫华)21日下午,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提案审查委员会举行第一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提案工作方案》。会议决定,本次大会提交提案的统计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23日16时(北京时间)。
《方案》提出,提案应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五大发展理念,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开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新局面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以及群众普遍关心的现实问题,精心选题、深入调研。提案所提建议应具有严肃性、科学性和可行性,坚持一事一案,实事求是,简明扼要。
《方案》对提案的提出方式、基本要求、提交方式、审查和办理及立案条件作了明确规定。提案工作是政协一项经常性工作,本次大会提案征集统计时间截止后,政协委员、各党派团体和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可继续提交提案,经提案委员会审查立案并与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会商后,送交有关承办单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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