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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推进医疗服务改革 增强群众获得感

来源:新疆日报
2018-01-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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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推进医疗服务改革 增强群众获得感

1月15日,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米东区中医医院驻三道坝镇十二户西村“访惠聚”工作队队员在群众家中开展义诊活动。该工作队充分发挥行业优势,上门为困难群众提供医疗服务。孙振嵩摄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建立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医疗保障制度和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全面取消以药养医,健全药品供应保障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1月4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即日起启动全疆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按病种收费改革,首批100个病种实行最高限价。

这一变化意味着:全疆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收费方式迎来重大变革——改按项目收费为按病种收费,我区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取得了阶段性进展。

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关乎全疆2300多万各族群众的切身利益,与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休戚相关。2017年,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台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服务价格规范(试行版)》,规范调整4395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实行按病种收费最高限价,使我区医药价格渐趋规范,新型医药价格机制正在形成之中。

全面取消药品加成,“以药补医”一去不复返

“本轮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最大亮点是全面取消药品加成,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部分补偿医院减少的合理收入,将原来医疗机构运行由药品加成、服务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补偿渠道,改为只由服务收入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一举结束了60多年‘以药补医’的历史。”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主任助理李常青说。

按照国家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原则,2017年,自治区调整了5大类4395个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在取消药品加成的基础上,又进一步降低医用耗材和大型医用设备检查及化验的价格。其中,三级公立医疗机构检查类项目价格降低15%、化验类项目价格降低15%,二级和一级公立医疗机构检查类项目价格降低19%,化验类项目价格降低20%;上调了诊疗、手术、康复、护理、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价格,形成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服务价格规范(试行版)》,于2017年9月9日在全区稳妥有序实施。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医药和服务价格处测算,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后,患者费用总体负担水平没有增加,但就患者个体而言,因就诊疾病、治疗方案、治疗周期等方面存在个性差异,会有不同影响。

以今冬发生的乙型流感为例,改革前,患者在三甲医院门诊治疗费用平均在700元左右;改革后,虽然体现主任医师技能和劳务价值的诊察费用提高了8元,但患者血常规化验费降低了4元,胸部正位片价格降低了14元,治疗乙型流感常用的奥司他韦(进口)药品降低了35元,其他配合药品价格也有不同程度的降低,总体治疗费用在620元左右,较改革前下降12%。

“广大门诊患者,特别是自费就诊的门诊患者可以真真切切感受到医疗费用支出的减少,享受到了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带来的红利。”李常青说。

尝试按病种收费,遏制医疗费用攀升

2018年1月4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按照病种类型制定并公布了100个单病种的医疗服务最高限价。

医疗服务按病种收费是指医疗机构在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以病种为计价单位向患者收取费用,包含了患者住院期间所发生的诊断与治疗等全部费用,即从患者入院,按照病种治疗管理流程接受规范化诊疗最终达到疗效标准出院,整个过程中所发生的诊断、治疗、手术、麻醉、检查、检验、护理以及床位、药品、医用材料等各种费用。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医药和服务价格处处长段丽介绍,按病种收费有利于保障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有利于引导医疗机构形成更加科学合理规范的诊疗行为。目前,全区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正式实施100个病种主要是我区常发的或合并症、并发症少的病种,主要包括糖尿病、支气管哮喘发作、急性单纯性阑尾炎、胆囊炎、单胎顺产接生等。

较传统项目收费方式而言,按病种收费可以进一步降低患者费用负担。以支气管肺癌患者为例,自治区三家大型医院2014年至2016年加权平均结算费用分别为82600元、90184元、54851元。2017年9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服务价格规范(试行版)》实施后,该病种在医院实际发生费用为73800元,其中:检查、检验费近15000元,占总费用20%;材料费31000元,占总费用42%。

“为有效控制检查、检验和耗材费用,切实减轻患者负担,经核算并与其他省区对比后,最终将该病种收费标准核定为45000元,较医院实际发生费用降低了39.6%。”段丽说。

构筑长效机制,形成新型医疗服务比价关系

“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作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头戏’,无论是按项目还是按病种调整医疗服务收费标准,解决的核心是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让公立医院回归公益属性、医生回归治病救人本质,打破不合理的体制机制,进一步体现医务人员的劳动价值,形成新型医疗服务比价关系。”李常青说。

下一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还将在全区取消医疗器械耗材加成收入,并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确定相关指标体系,系统提出逐步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的方法、路径和具体步骤,进一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让患者的医药费用支出花在“刀刃”上,体现在医疗服务提升的获得感上。

同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综合监管机制,卫生计生、发展改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药品监督等部门都将加大专项执法和联合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医疗服务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做到举报必查、违法必究,露头就打,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将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切实维护患者合法利益。

为方便群众咨询、举报,自治区畅通4条热线服务电话,其中:医疗行为规范问题,可拨打12320卫生服务热线;价格违法问题,可以通过12358价格举报电话、网络等形式咨询、举报,并注意保留好证据材料;医保报销问题,可拨打12333医疗保险服务热线;社会救助政策问题,可拨打96156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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