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议召开

来源:乌鲁木齐晚报
2017-12-14 11: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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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乌鲁木齐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议召开

乌鲁木齐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议召开

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

扎实有序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12月13日上午,乌鲁木齐召开全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议,自治区党委常委、市委书记、市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徐海荣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健全国家监督体系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全国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会议和自治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扎实有序推进全市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会议宣读了《乌鲁木齐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通报了乌鲁木齐市推进改革试点工作相关情况。

徐海荣指出,监察体制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充分认识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这是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必然要求,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反腐败斗争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整合反腐败资源,巩固压倒性态势;这是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的重要保障,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关键要有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必须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公权力的监督,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全市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按照自治区党委的部署要求和市委的工作安排,积极稳妥推进改革试点工作,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改革试点任务。

徐海荣强调,要积极稳妥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抓好转隶工作,以人员转隶为重点,平稳有序推进机构职能整合和人员力量整合,科学设置内设机构,依法选优配强领导班子,做好市、区(县)两级监察委员会组建。抓好工作衔接,做好正在侦办案件处理、线索移送等工作,促进工作和人员融合,做好过渡期间各项衔接工作。抓好筹备工作,认真研究中央试点方案和自治区党委实施方案,明确监察委员会职能职责、监察对象范围和权限手段;做好“纪法”“法法”衔接工作,建立监察委员会与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的协调衔接机制,提升反腐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水平;加强监察委员会自身建设,对内部监督管理等制度机制进行“流程再造”,确保监察委员会规范运行。

徐海荣要求,要切实加强对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要落实责任,各级党委要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认真谋划、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党委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坚持全过程领导,坚持重大问题亲自抓。要形成合力,各级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联动,以严格的程序确保改革试点工作高标准高质量推进。要严明纪律,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人事、财经、保密纪律,为深化改革试点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市委副书记、市长伊力哈木·沙比尔在主持会议时指出,要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做好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加快推进改革试点各项工作。要压实责任,各级党委要切实担负起政治责任,党委书记要当好“施工队长”,各级纪委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协同完成好这项重大政治任务。要明确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做细做实,确保改革试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市领导贠书霞、刘艳东,市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苏军亚 李志刚 盖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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