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昌吉市委组织部全体干部和结亲对象一同开展了“促团结 展风貌”十九大精神宣讲活动。昌吉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祁德礼介绍说,这是市委组织部严格落实《昌吉市“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长效机制工作方案》的具体行动。祁德礼所说的《昌吉市“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长效机制工作方案》是该市为扎实推进“民族团结一家亲”结对认亲活动和联谊活动而专门制定的长效机制制度,该机制从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联谊日”“例会日”“探亲周”“信息上报周”“督导督查月”“考核总结月”六个方面以制度形式进行了明确规定。
制度中,以“日”的形式落实工作任务有两项,即《“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联谊日”制度》和《“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工作“例会日”制度》。“联谊日”制度规定,昌吉市机关、事业单位、企业、部队每月开展1次“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联谊日”活动,学校利用校本课程、学生社团、主题班会等载体和形式每周开展1次,确定活动主题和内容,将民族团结联谊活动与党建、宣传思想等工作相结合,积极组织单位内部、单位之间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寓教于乐的“民族团结一家亲”联谊活动。“例会日”制度则规定市“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领导小组每月28日召开“民族团结一家亲”工作例会,例会的主要任务包括:传达学习贯彻自治区、州、市党委关于“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的重要指示精神;听取全市各单位“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有关情况汇报;讨论决定全市“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的重大事项;对全市“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的重要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
制度还规定了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每月制定“探亲周”计划,确定一周时间分批次组织干部集中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确保每名干部全年探亲见面活动不少于6次;与此同时将单位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的动态信息、结亲故事、结亲感受等于每月向市“民族团结一家亲”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同步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除了“两日”“两周”形式落实执行的制度外,昌吉市还建立了《“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督导督查月”制度》和《“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考核总结月”制度》。 “督导督查月”制度规定市“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在2月、4月、6月、8月、10月、12月对全市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各部门“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查将深入到二级单位及村、社区,主要采取查看信息平台、查看资料、入户走访、随机询问等多种方式详细掌握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形成督查通报报市委主要领导审阅后在全市印发。“考核总结月”制度规定,每年6月、12月对全市“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进行半年和全年总结,对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扩大宣传,营造氛围,每年进行一次表彰奖励。组织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到对口援疆省市发达地区进行参观学习,并优先提拔使用,树立人人为民族团结做贡献的好导向。
昌吉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叶尔哈力介绍说:“昌吉市创新制定‘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长效机制,目的旨在以制度化形式推进和督促‘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向非公企业推进、向社会组织推进、向社区楼栋推进、向农村庭院推进,积极引导开展群众与群众之间的结对认亲活动,让全市各族干部群众动起来,让工人、居民、农牧民广泛参与到活动中来,不断夯实昌吉市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基层基础。”(马月 刘荣)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