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改革办召开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面深化改革新闻发布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改革办专职副主任尚游主持发布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智敏在会上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文化科教中心(科技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并回答记者提问。
2014年,中央发布了《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战略规划》,明确提出把新疆建设成为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以下简称“核心区”)。为贯彻落实中央精神,按照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加快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的总体部署,“科技中心”建设作为文化科教中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被提上议事日程。2017年上半年,《实施意见》获得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并原则通过。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厅修改完善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将于近日发文实施。
《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通过科技中心建设,使新疆总体创新水平进入全国创新型省区行列,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0%,打造形成一批科技引领性力量,培养引进一批高端人才团队,形成一批具有重大影响力的科技成果,聚集形成一批创新型领军企业。把科技中心建设成为集科技合作、信息互通、战略研究、人才交流、新技术研发、技术转移、创业孵化、科技培训、成果推广等诸多功能为一体的创新聚集区,带动核心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成果转移转化承接能力,形成具有重要国际影响力的国际科技合作中心,成为在中亚、西亚具有持续影响力的区域性创新高地。
目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已经建立了54个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高新区、农业科技园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基地,133个国家、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新疆与中亚国家间的科技合作总量已占全国80%。2016年,新疆成功实施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对俄专项、政府间合作项目18个,安排自治区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58个,总投资达2.47亿元。已经建成10个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与30多个国家和地区以及10个国际组织和研究机构开展了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涉及农业、畜牧业、地震、矿产资源勘探等多个领域。
《实施意见》结合新疆科技发展实际,确定了科技中心建设的六大任务。
一是建设高端科技创新平台,打造科技引领性力量。建设一批国家级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形成一批科技创新引领性力量。包括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加快高新区建设,支持疆内外创新力量在新疆共建属地化研发中心。
二是建设国际创新合作基地,打造中亚西亚区域创新高地。建设中国-中亚科技合作中心,国际创新园,积极推进境外创新基地建设,推动技术交流与合作。
三是建设科技创新人才基地,构建高端人才聚集区。实施新疆科学家工作室建设工程,吸引高端专家到新疆服务。争取设立1-3个国家级科学家工作室。支持中科院所属大学援助建设新疆高校理工科院系。积极推进“丝路智库”建设,建立柔性人才引进机制。
四是建设产业技术研发中心,支撑带动新疆产业转型升级。建设以龙头企业为依托的优势产业技术升级中心,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研发基地,培育创新型领军企业。加快推进产学研合作重大平台与企业研发机构建设。
五是建设农业科技产业园区,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建设新疆现代农业科技城,中国-中亚农业博览园,现代农业科教结合示范园,加快境外国家农业联合实验室建设。
六是建设科技创新服务平台,优化创新创业环境。实施“天山众创行动”,构建科技信息与技术转移服务平台,建设科技金融平台。
《实施意见》正式发文实施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实施工作。一是细化建设任务。建立分工明确、密切配合、统筹推进的工作机制,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二是突出抓好科技中心建设的宣传工作。做到内宣、外宣并举,持续扩大科技中心在内地和周边及沿线国家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三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积极争取国家部委、援疆省市的支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调动疆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的积极性,共同推进《实施意见》所明确的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智敏还表示,在落实《实施意见》的同时还得建立督促检查工作制度,对项目实施、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加强跟踪评估,适时提出调整方案、完善政策的意见建议。(罗凤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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