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取消药品加成工作新闻发布会在乌鲁木齐召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改办处长李林玉主持发布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彭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医价处处长段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保处副处长阿布力克木•吐尔逊参加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改革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民政厅医改联络员,新华社、经济日报、中国日报,新疆日报、新疆经济报、新疆都市报等新闻媒体参加新闻发布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彭永在发布会发布:2017年8月31日22:00,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范围内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国企医院及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直属(管)医院、新疆医科大学各附属医院将全面取消药品加成。部队、武警所属在疆医院及政府购买服务、医保定点的社会办医疗机构,申请自愿参加自治区公立医院改革的,同时执行取消药品加成政策。
还将在同时启动伊犁哈萨克州、塔城地区、阿勒泰地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乌鲁木齐市、昌吉回族自治州、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阿克苏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喀什地区、和田地区等11个地(州、市)城市公立医院进行综合改革,并同时全面取消药品加成。
自治区取消药品加成后,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两个渠道。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综合改革所需的财政补助资金由原补助渠道保障。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服务设施项目价格与自治区医疗服务价格将同步调整,同步实施。预计9月9日22:00药品、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系统将正式全面切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医保处副处长阿布力克木•吐尔逊说:“财政厅筹集资金5.05亿元,用于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经过与卫生计生委和医改办的沟通,其中2.81亿元用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剩余2.24亿元用于即将要取消药品加成的59家医院的综合改革补助。”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彭永回答记者提问时说到:“取消药品加成是一项标志性的改革措施,我们在改革工作中应该抓主要矛盾,抓重点,抓住改革的牛鼻子。”
他提出,根据国务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工作要求,改革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一是取消以药补医机制,建立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二是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建立新的医院管理制度;三是加快推进自治区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四是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制度;五是构建自治区各医疗机构协同发展的服务体系;六是建立分级诊疗制度;七是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构建完善的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医价处处长段丽说:“通过实行新的医疗服务价格规范,通过结构调整,引导公立医院主动减少患者的检查和化验频次,引导医务工作人员主动提高技术服务能力,引导公立医院回归公立性质,医生回归看病角色,药品回归治疗功能。” (罗凤英) (中国日报新疆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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