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2017年继续上调养老金水平 惠及133万退休人员

作者:赵敏 来源:天山网原创
2017-07-26 18:2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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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网讯(记者赵敏报道)2017年新疆将继续同步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6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5%左右。

7月26日,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此次调整是自治区继2016年顺利实施首次统一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以来,再次同步调整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体现了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的“并轨”。

月人均增加35元

自治区人社厅养老保险处副处长孙战学介绍说,养老金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全疆各类退休人员调整标准一致,月人均增加35元。但是由于缴费年限或者工作年限不同,养老金水平不同等因素,个人增加的养老金也因此会有差异。

此外,挂钩调整体现激励机制,使在职时多缴费、长缴费的人员多得养老金。一是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工作年限)挂钩。具体而言,符合调整范围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先定额增加30元,从第16年起,每满1年增发2元,体现长缴多得激励机制;二是,与退休人员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按退休人员本人2015年12月基本养老金水平的2.5%增发,体现多缴多得激励机制。

养老金调整对艰苦边远地区适当倾斜

同时,此次养老金调整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适当提高了调整水平,有四类群体享受政策倾斜。

一是对于70周岁、80周岁以上高龄退休人员予以倾斜。2016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至79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1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发20元。

二是对于企业退休人员继续考虑艰苦边远因素予以倾斜。二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发10元,三至四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发15元,五至六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发20元。

三是对于企业退休人员中原军队转业干部,基本养老金调整后,养老金月水平达不到2017年自治区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月平均水平的,将按平均水平计发。

四是按上述办法调整后,养老金水平低于1500元的,再增发30元,体现对低收入群体的倾斜。

此次调整预计全疆共有95.7万企业退休人员、37.2万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受益,共将惠及133万退休人员。根据安排,全疆各地将力争在本月底将调整增加的养老金基本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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