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党组成员 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
木合甫力·艾山
语言是人们交流思想、传达信息和社会交际的工具,文字则是基本的语言记载工具。一个群体如果没有共同语言,就很难在一起相处,很难共同团结和进步。
我们伟大的祖国是由56个民族组成的大家庭,汉语言文字是宪法规定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各族人民交流思想感情、增进了解、增强团结的桥梁和纽带。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并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汉语在世界的流行热度也伴随着中国综合国力同步增长,“汉语热”在全球迅速升温。汉语能够走红全球,一方面得益于中国经济的巨大发展,一方面源于汉语言所代表的中华文化的强大吸引力,中华文化底蕴深厚、博大精深,又讲求平和近人,包容性强。因此,掌握和使用汉语言文字,是加强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更好学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学习现代文化科技知识,提升文明素质,融入现代社会,共同参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伟大事业的重要途径。
学习和掌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每一个中国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是加强民族团结,增强民族凝聚力,早日实现“中国梦”的基础。对新疆少数民族中小学生全面实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加授本民族语言文字的双语教育,是党中央治疆方略的重要举措,是自治区党委稳疆兴疆的重大部署,是新疆稳定之基、改革之基、发展之基;是树牢“五个认同”意识,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高就业创业竞争力,融入现代文明社会,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筑基工程,也是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疆的必然要求。
少数民族只有掌握和使用汉语言文字,才能更好地交流交际,才能不断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掌握了汉语言文字,就能够在更大的空间内学习和就业,就能更好地参与建设新疆、发展新疆,为实现“中国梦”新疆篇章添砖加瓦。
随着我国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的加深,各少数民族群众对学习和掌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需求越来越迫切,各少数民族家长渴望自己的子女接受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到内地就学从而成长成才的愿望越来越强烈。全面普及和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加授本民族语言文字的双语教育政策正是充分体现了各族人民的真心期盼和迫切需求,完全符合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大力推进双语教育事业,已成为最大的民生工程和民心工程。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下,新疆的双语教育事业不断取得进步,结下了丰硕的果实,有力地提升了少数民族的整体素质。接受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的少数民族人才不断涌现,在社会各界各条战线上发挥着重要作用。在新疆,锡伯族是最早实行双语教育的民族。如今,锡伯族接受高等教育程度排在了前列,民族整体素质大幅提升,不仅很好地保护和传承了民族文化,而且拓展了发展空间,完全融入了现代社会。
我国正处在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征程中,这是每一个中华儿女的共同期盼。要实现“中国梦”,就需要各族人民齐心协力,团结奋斗,而掌握和使用共同语言是共同团结奋斗的基础。
建设新疆、发展新疆,实现“中国梦”新疆华丽篇章是各族人民的共同事业。对新疆的少数民族而言,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学习,是学习现代文化知识的基础,也是现实生活的实际需要。广大农牧民、工人、知识分子、学生都要树立正确的语言观念、语言态度,强化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学习和运用,尤其是党员干部和教师更要带头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尽快提升自身素质,为人生打开一片新天地,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疆作出更多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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