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全面实现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网同价

作者:王娜 来源:天山网原创
2017-07-13 21:5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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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网讯(记者王娜报道)新疆已全面实现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网同价,到户终端电价为0.39元每千瓦时,预计平均每户家庭每年将减少大约190元电费支出。这是7月13日,记者从自治区电气化新疆协调推进办公室获悉的消息。

推进居民生活用电同价是我国电价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之前,由于历史形成的核算体制及各价区经济社会发展不均衡等原因,新疆没有实现各地州之间以及兵团的同网同价,国网新疆电力公司及兵团等电网内各价区的居民生活用电电价水平存在较大差异。同价前,各地(州、市)居民生活电价水平为0.455-0.625元每千瓦时之间不等,平均销售电价为0.5534元每千瓦时。

2017年7月1日起,自治区统一了各地(州、市)城乡居民生活用电的价格,即到户终端电价为0.39元每千瓦时,平均每度电降低了0.1634元,预计全疆城乡居民每年将减少电费支出约13亿元,平均每户家庭年减少约190元电费支出。其中,降幅较大的地州分别为塔城地区降低了0.18-0.235元每千瓦时;喀什地区和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降低0.21元每千瓦时;吐鲁番市降低了0.196元每千瓦时。降价后,新疆的居民生活电价水平与全国其他省区比较,排在倒数第二位。

据了解,实施全疆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网同价是继新疆实施一般工商业电价同价后,自治区电气化新疆工作推进惠民生的又一重大举措。下一步,自治区电气化新疆协调推进办公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有关单位将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正确领导下,凝心聚力、创新发展,继续逐步推动全疆各类用电价格同网同价,以促进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实现全疆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网同价有利于疏导各区域用电价差矛盾,有利于将资源开发利用和改革成果更好地惠及全疆各族人民群众,增加公众对电价改革的认同感和对改革成果的获得感,也对顺利实现新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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