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拨付8988万元支持新疆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
支持建设项目44项,包括广播电视和新闻出版等
国家发改委近日下达自治区2017年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中央预算内投资8988万元,支持建设项目44项,包括广播电视和新闻出版等。
记者从自治区发改委获悉,此次国家专项资金支持的广播电视基础设施项目有32项,包括贫困地区县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制播能力建设工程,以及广播电视无线发射台站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此外还有少数民族新闻出版东风工程二期项目12项,包括民族文字出版设备项目、民文数字印刷设备项目,以及县级新华书店业务用房改扩建项目等。
自治区始终坚持以为人民群众提供基本的公共文化服务为根本任务,通过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民生建设,加强了区、地、县、乡、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据了解,“十二五”时期,自治区文化事业累计投入134.2亿元。区、地、县、乡、村五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形成。
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底,全疆有公共图书馆107个、文化馆118个、博物馆(纪念馆)86个,美术馆48个,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1168个,村级(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7795个。
2011年以来,自治区还全面实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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