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了解到,今年上半年,我区城镇新增就业33.6万人,同比增加2.9万人,增长9.4%,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76.4%。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记者了解到,今年上半年,我区重点群体就业进展顺利。其中,在毕业生规模达8.6万人,增加10.9%,再创历史新高的压力下,截至6月底,我区区属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52874人,初次就业率为61.4%,同比上升了4.5%。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2.7万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54.0%,同比基本持平并略有增长,零就业家庭继续保持24小时动态清零。
我区企业就业人数在稳步增长。在城镇新增就业中,企业就业12.1万人,同比增加1.4万人,增长13.1%。其中,中小微企业就业11.4万人,同比增加1.2万人,增长11.8%。劳动密集型企业就业10.9万人,同比增加1.4万人,增长14.7%。
上半年,我区创业带动就业进展平稳,新增创业2.8万人,带动就业6.4万人,两项创业指标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93.3%和71.1%。
自治区人社厅就业促进处处长张蓉说,这些成绩的取得,与自治区实施的一系列促进就业措施密不可分。
针对政策落实中存在的问题,今年自治区人社厅启动了“政策落实年”活动,督导各地建立就业政策落实“明白账”,对未落实的就业政策实行清单管理,确保各项政策落地生效。上半年,共有35.1万人享受各项就业补贴政策,落实补贴资金10.7亿元。
对重点群体,我区突出精准帮扶,保障其实现就业。其中,牢牢把握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三个关键点”:狠抓就业政策落实、实名登记管理、推行精准就业服务,鼓励多渠道多形式就业。常态化实施就业困难人员“一对一”帮扶和“零就业家庭”24小时动态清零工作机制,坚持“一人一策”专项帮扶制度,确保政策、岗位和服务到人。
按照“资源共享、整体联动、优质高效、服务创业”的原则,自治区成立“创业服务联盟”,举办首期创业服务机构管理人员培训,推动全区创业工作水平全面提高。
下半年,我区将继续扎实推进重点群体就业。以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为重点,进一步强化实名登记、落实政策和跟踪服务等措施,大力实施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多渠道、多形式引导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同时,积极稳妥地做好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安置工作,确保职工分流安置工作有序进行。
下半年,我区还将建立以企业为核心的促进就业“社会合作伙伴”联动机制,进一步发挥企业和社会机构作用;逐级开展“百家促进就业先进企业”评选活动,最大限度地调动各方资源和力量,推动形成关心就业和促进就业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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