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乌鲁木齐7月4日电(杨睿)3日,记者从新疆质监局获悉,近日,《党政绩效管理》四项新疆地方标准审定通过,将由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归口。
据了解,来自复旦大学公共绩效与信息化研究中心、自治区标准化研究院、昌吉州督查室及绩效管理相关的部门9位专家参与标准审定,由新疆质监局组织参加。
《党政绩效管理》新疆地方标准是在昌吉州党政绩效管理体系基础上制定的,共分为《第1部分 总则》、《第2部分 指标设定》、《第3部分 过程监控》、《第4部分 考核评定》。
审定的地方标准将复旦大学先进的绩效管理理念与昌吉州“督考合一”模式相结合,其标准方面的差异化考核、纵向对比机制、察访核验机制等昌吉绩效管理特色,在新疆乃至全国绩效管理领域具有一定领先性。
专家组认为,《党政绩效管理》新疆地方标准是在昌吉州20年来的绩效管理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经过多年工作实践编制而成,设有全疆的共性指标,也有昌吉州的个性指标。在自治区绩效管理领域具有创新性和先进性,对推动自治区绩效管理标准化建设方面具有积极的意义。
据了解,昌吉州从1995年起在全疆率先建立党建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以来,历经22年发展变革,在全疆率先启动了绩效管理信息化建设。值得一提的是,这一绩效考核模式被新疆各地州学习借鉴,湖南省绩效办、广东省中山市等也先后到昌吉州考察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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