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乌鲁木齐6月29日电(韩婷)6月26日—27日,在2017年全国质检系统援藏援疆工作会议上,国家质检总局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签署了《实施质量强区战略 服务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按照协议,国家质检总局将对新疆实施质量强区战略、提升质量技术基础能力、发展特色产业培育品牌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记者了解到,按照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内容,国家质检总局将在七个方面实施21条措施,支持新疆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服务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
这七个方面包括,支持新疆质检系统坚定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支持新疆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支持新疆实施质量强区战略;支持新疆产业发展;支持质量技术基础能力提升;做好科技、人才及对口援疆工作;支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工作。
自治区人民政府在合作框架协议中提出,从八个方面多措并举,大力实施质量强区战略,不断提升质量发展和质量安全水平。这八个方面包括,全面实施质量强区战略;全面提升宏观质量管理能力;营造高效便捷的口岸通关环境;强化质量安全监督;夯实质量技术基础;支持口岸公共卫生及反恐维稳工作;加大人才引进、培训力度;加大资金的保障力度。
国家质检总局计财司司长黄冠胜说:“质检总局大力支持新疆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服务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支持新疆质检两局维护好国门、厂门两大安全。协议签订这为全国质检系统援疆工作赋予了新的使命,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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