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消费晨报讯(记者马蓓报道)近日,乌鲁木齐经开区(头屯河区)河南庄村北二巷12号张纪仓铁建加工部厂房内,执法人员切断了生产用电,并贴上了封条。加工部法人张纪仓承诺10天内自行清理原材料,并拆除设备。
记者从经开区(头屯河区)环保局了解到,为严厉打击“小散乱污”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环境权益,今年5月1日至6月30日,经开区(头屯河区)对辖区河南庄片区、友谊路片区、西缘产业中心、九家湾小五队等区域“小散乱污”企业进行专项整治。通过“摸底清查——建立台账——责令限期整改或自行拆除——逾期强制执行”的工作程序逐步开展。
据介绍,统一取缔阶段的第一次联合执法行动,是针对河南庄片区的16家“小散乱污”企业,除6家自行搬离的,剩余10家均在此次强制执行范围。
执法人员在近日的排查行动中发现,在河南庄村街四队的一家废品垃圾回收站内,露天的垃圾堆成了山,粉尘飞扬。随着整治行动的开展,站内私搭乱建的工棚一一被拆除。
另一家塑料加工部内,占地约7亩的院内是堆积如山的废旧塑料,临时搭建的简易钢架棚下是打包封装好的塑料颗粒。加工厂生产工艺落后,均以塑料管、编织袋、电线外包皮、建筑装饰废料、废旧轮胎等废旧塑料为原料,通过清洗、破碎、高温融化后造粒。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随意排放,无污染防治设施,严重污染周边环境及影响附近居民的生活。
执法人员表示,接到环境监察人员下发的《环境违法行为责令改正通知书》后就在积极处理原材料,但由于加工部院内长期积压的库存较多,全部搬离需要时间,并当场承诺一个月内全部清除,恢复原貌。
经开区(头区)环保局副局长孙有新介绍,本次清理行动主要结合乌鲁木齐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卫生城市的要求,关停辖区内无环保手续的加工厂,对环评不达标的工厂给予3个月限期整改,促进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向工业园区规范化转移。在防止关停工厂“死灰复燃”方面,按“断水断电、拆除设备、清除原材料”的标准,注销、吊销被依法关闭企业的营业执照。
目前,河南庄村共有16家“小散乱污”违规工厂,通过前期下发整改通知书,已有10家小型工厂自行拆除了机器、清理了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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