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疆亿元重奖交通基础建设任务完成好的地州市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制定出台了《2017年度自治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目标任务考核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拟拿出1亿元奖励在考核中排名前三名的地州市,以进一步激励和推动各地州市全力以赴加快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确保今年2000亿元交通建设投资任务圆满完成。
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介绍,为确保考核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结合今年项目建设目标任务和实际情况,《办法》针对各地州市交通运输局建设项目目标任务的考核分为前期工作考核和项目实施期考核两部分。前期工作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组织机构设置、前期工作进度、项目资金落实、保障体系等4项共14个具体考核指标;项目实施期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工程管理、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廉政建设等4项共13个具体考核指标。
考核采取日常考核成绩占总分的30%和集中考核成绩占70%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今年集中考核分三次进行,分别是7月10、9月10日和10月30日,第一次项目前期工作考核占总分的40%、实施期考核占总分的60%。
根据考核结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将对综合考核前三名的地州进行奖励,其中一等奖1名,每名奖励2000万元;二等奖2名,每名奖励1500万元;三等奖4名,每名奖励1000万元;同时设专项鼓励奖5名,每名奖励200万元。
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奖励资金达上亿元,均由交通运输厅筹措解决,并将以以奖代补方式用于建设项目资本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或试验室建设等费用。(蔡国栋 范永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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