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丁殿勤:发挥先锋作用勇于担当作为
“我将牢记一名基层党员领导干部所肩负的神圣使命和责任重担,继续前行,为党和人民交上一份完美的答卷。”6月24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丁殿勤坚定地说。
丁殿勤几十年如一日,始终忠诚履职、执法为民、公正司法,展现了新时期一名共产党员的崇高境界和高尚情操,是当前“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的突出典范。
牢记职责使命做群众的贴心人
“决不让‘离群众最近的人’危害群众!”这是丁殿勤多年来秉承的工作理念。
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方面,丁殿勤调整工作重点,集中力量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先后开展了医疗卫生领域、工程建设领域以及粮食补贴、农机补贴、政策性农业保险、家电下乡补贴等领域职务犯罪专项查处活动。3年来,为国家挽回损失1500余万元。
2017年5月12日起,丁殿勤组织指挥昌吉州两级检察院侦查预防部门干警在昌吉州七县市开展“查处和预防涉农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专项行动。截至6月16日,已立案查办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侵害人民群众利益、套取贪污国家“涉农惠民扶贫补贴资金”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职务犯罪案件29件33人。
无论是担任反贪局长,还是副检察长,丁殿勤总是身先士卒,用行动说话。对难啃的“硬骨头”或出现“险情”的案件,他都率先上阵;对人地生疏、情况复杂的异地办案,他从不推诿。
2014年8月29日,玛纳斯县人民检察院将塔城地区白杨河建管局局长杨某传唤到案,同来的还有行贿人宋某。经讯问,杨某承认受贿,但宋某拒不承认行贿行为,这使得案件一度陷入僵局。丁殿勤得知情况后,连夜赶往玛纳斯县检察院,当晚组织干警制定新的取证计划。最终,丁殿勤带领干警查出53件水利系统行受贿窝串案,为国家挽回数百万元的经济损失。
2016年,他组织指挥昌吉州两级检察院侦查预防部门干警查处骗取贪污国家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资金案件50件、61人,挽回经济损失近5000万元。
率先垂范敢于担当做下属心中的指南针
丁殿勤特别强调队伍作风建设。对己,他近乎苛刻,要求干警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坚决不办“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对队伍,他严格管理,健全制度,严把案件质量关、廉洁关、安全关。在他的带动下,检察院队伍风清气正,连续多年没有一名干警因违法违纪被追究责任。
丁殿勤全面娴熟地掌握各项检察业务,成为检察工作尤其是侦查业务的资深内行。面对疑难复杂案件,他认真分析研究,组织会诊,找准突破口;面对审讯中难啃的骨头,他全程观看审讯视频,准确把握犯罪嫌疑人心理,调整审讯策略;面对突发紧急情况,他及时请示,果断决策……不知不觉间,他早已成为大家的“主心骨”,成为案件突破的关键因素。
在分管监所工作期间,得知派驻昌吉监狱检察室达标验收可能存在问题,丁殿勤要求监所部门立查立改,并多次与昌吉监狱方面协调,强化硬件建设,最终顺利通过自治区二级规范化检察室达标验收。
丁殿勤在工作上要求严格,但在关爱下属方面,他又充满人性和温情。家在外地的干警,他尽量不在周末安排工作;案子吃紧,司机安排不过来,他驾车服务办案;干警长途奔袭在外,风尘仆仆返回单位时,他办公室亮着的灯总让大家心里感到踏实……真诚呼唤真诚,信任赢得信任,尊重回报尊重,他以自己的人格魅力和水平赢得下属的信赖和尊重,干警们更是以百倍的热情投入工作。
立足新疆工作实际延伸预防工作触角
丁殿勤以一名共产党员的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强化预防工作,积极拓展预防工作的广度和深度。他在全疆率先组织构建了由州院统一领导、基层院统筹协调、行业系统乡镇等积极参与的“四位一体”社会化大预防工作格局。
截至目前,昌吉州72个乡镇全部建立了“预防职务犯罪检察联系室”;农业、卫生、国土资源、城建、交通等重点行业系统建立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初步形成了全领域、全系统、全社会、全覆盖的预防工作格局。
丁殿勤还积极探索创新预防犯罪宣传方式,组织两级检察院成立了8个“民汉双语预防暴恐犯罪去极端化”宣讲团,结合所办案件深入村组、车站、社区等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讲活动。2017年以来,昌吉州人民检察院已在全州七县市开展预防暴恐犯罪、“去极端化”和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宣传活动397场次,发放宣传材料9000余份,3.35万名各族群众和农村基层组织干部接受教育。
“党员干部就要敢于担当,把廉洁作为至关重要的生命线,把党纪法规作为带电的高压线,做到一尘不染、一身正气、廉洁奉公,保持共产党人的浩然正气。只有这样,我们每一位共产党员才能有敢于担当、勇于担当、善于担当的底气和胆气。”丁殿勤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杨舒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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