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2017年度“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启动

来源:天山网
2017-06-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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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绝技绝活 传承工匠精神

新疆2017年度“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启动 一次性补助资金10万元

6月27日,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为增强高技能领军人才的作用和效能,自治区已启动2017年度“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

据了解,“技能大师工作室”的职责和任务主要为汇集技能领军人才,发挥名师带徒重要作用;挖掘传统工艺,进行传承、创新;开展技术交流,为高技能人才参与高新技术开发、技术攻关、同业技术交流以及与科技人才交流、绝技绝活和技能成果展示提供平台。

根据自治区人社厅公布的申报通知,对经批准的每个自治区级技能工作室将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经费补助,主要用于工作室培训设施设备购置及技能交流推广等。符合条件的,且有意向的“大师”可在7月21日前由所在企业(单位)或行业协会负责申报。

其中,技能大师所带徒弟获得高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等级的,可参照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规定予以补助;自治区对工作成绩突出的“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表彰和奖励;企业也将积极支持“技能大师工作室”开展活动,在“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周期内,将给技能大师上浮工资等级、增加津贴等。此外,技能大师工作室所在地区也将安排相应经费支持项目实施工作。

参与“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要同时符合两个条件:技能大师应该是在行业(领域)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并具有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的高技能人才,在带徒传授技能方面经验丰富,身体健康,能够承担技能大师工作室日常工作。

同时申报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自治区技术能手和企业有绝技绝活的荣誉称号,在国家级、自治区级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前3名的荣誉;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开展技术技能革新,取得有一定影响的发明创造;具有一定的绝技绝活,并在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上做出较大贡献的。

自治区人社厅有关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评审后,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拟定技能大师工作室名单,并对符合条件的颁发“自治区技能大师工作室”铭牌。挂牌后,还会对其基础建设、制度建设、成果产出、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

新疆2017年度“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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