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夏粮收割工作正在如火如荼进行,新疆阿克苏地区夏粮收购准备工作就绪,预计6月25日前后全面开称收购。
6月20日,记者从地区发改委相关科室了解到,为确保今年的夏粮收购工作顺利开展,地区相继印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夏粮收购工作的通知》,明确了2017年夏粮收购价格、小麦直补政策、直补资金拨付及交粮农户交售夏粮应注意的事项等。
地区发改委粮食科相关人员介绍,今年地区夏粮收购继续实行敞开收购、敞开直补政策,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地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和中储粮阿克苏直属库)对农民愿意交售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小麦坚持敞开收购,做到应收尽收。从新粮上市起,白小麦(三等)、红麦、混合麦最低收购信息参考价格为每公斤2.36元,保持2016年水平不变,相邻等级差按每公斤0.04元执行,继续执行小麦直补政策,种粮农户交售给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小麦给予每公斤0.3元的财政直补政策。
今年自治区给地区下达的小麦收购指导性计划为25.55万吨。今年地区将按照国家下发的《关于执行粮油质量国家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对收购小麦的实际水分含量、杂质含量以及不完善粒含量和小麦入库质量都有严格的要求,种粮农民不要交“毛粮”,要将粮食清理干净,务必晒干、扬净,凡杂质、水分、不完善粒等超标不合格的粮食必须经过清粮机除杂、晾晒清理。对于霉变粮、陈粮等,各收购库点有权拒收。
为保障种粮农民的权益,在售粮过程中,农户对国有粮食收购点检验的小麦等级、水分、杂质、不完善率等影响小麦交售收入的指标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粮站化验员重新检验,对再次检验结果仍有异议的,可以委托第三方有检验资质的机构进行化验。同时,农户在交售小麦过程中,如果发现国有粮食收购点没有按照公示的价格收购,压级压价、抬级抬价、收人情粮,对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粮食拒收、限收、停收,或者收购人员提出不符合政策的要求,可以及时拨打投诉电话。
因今年夏粮直补资金兑现日期截止时间为12月31日,农户在交售夏粮后要及时兑现直补资金。地区发改委相关科室负责人提醒,有交售给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小麦凭收购票据,才可以到财政部门兑付0.3元/公斤的财政直补。交售给其他私营企业及个体粮食经营户的,不享受直补政策。(刘红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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