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本人随同纪检部门的同志到基层检查纠风工作时,听到基层群众代表反映,一些涉及民生的重大公益项目,由于事前没有经过听证程序,缺乏民意基础,老百姓不买账,有的被迫搁浅,有的变更图纸,还有的虽已建好但群众并不满意。比如,某市在重建公交车站时,以“官意”代替民意,把原有实用的遮雨挡雪的棚架式公交车站点,改建成了中看不中用的台灯式车站,结果引来市民一片责备声。
中央再三强调决策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要求把人民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决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判断各项工作成败得失的最高标准。但现实中,一些地方往往主次颠倒,导致决策中民意总是缺位,公益效用不尽如人意。说白了,这其实还是官僚主义在作祟,还是“四风”问题的具体表现。
现代领导理念中不能缺乏民意意识。对惠民大事,决策者不能一意孤行,脑袋一热就敲定方案。今后但凡造公园、修广场、建场馆等重大惠民项目,有关方面应该充分尊重民意,时刻把群众的意愿需求放在首位,把每一件惠民实事办得阳光透明,让老百姓开心满意,这才称得上“实事办实、好事办好”。(雷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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