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出台促进经济发展十条措施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7-05-26 19:5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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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昌吉市政府正式下发《关于促进经济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 这是在简化政府审批、优化招商引资等行业优惠政策相继出台的基础上,政府各部门再度联合发出的政策综合大礼包。

位于昌吉市三工镇仓储物流园区的新疆天地华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是一家以航空货运物流、公路物流、铁路物流、仓配一体的独资法人公司。该项目总投资32100万元,占地面积62亩,项目建成后,将承担着新疆服装、数码产品、医药、干果、水果、保健品、快消品及其他重要物资调拨的运输任务,带动昌吉市与内地物流贸易的发展。项目负责人乔勇介绍说,该项目自3月28日动工以来,目前已经完成30%以上的基建任务,进度能够如此顺利还要得益于昌吉市政府出台的促进经济发展十条措施。乔勇说,按照措施中第二条的规定:人防易地配套费可待项目竣工后再行缴纳;公共设施配套、热力配套费由企业在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先行缴纳20%,剩余80%企业向收费单位出具承诺书,抵押支票并于当年11月30日前全部缴纳。这样,新疆天地华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原本要缴纳的70万元配套费,在项目开工时仅缴纳了10余万元,其余的50多万元,到11月30日才需缴齐,这样,公司可将建设资金有效地用在项目建设中。

此次政策受惠面覆盖全市“项目攻坚年”活动实施方案的各类企业新建、续建项目,帮扶举措涵盖行政服务、金融、税费、用地、用工、创新等全方位、多领域,将对全市企业提振发展信心,适应经济新常态,加快转型升级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用地竞买保证金按30%的比例收取

项目供地时按照项目类型收取竞买保证金,分期缴纳土地成交价款,用地竞买保证金按30%的比例收取;经昌吉市战略推进会或项目会审会研究通过,但未列入我市“项目攻坚年”实施方案的项目用地竞买保证金按50%的比例收取,剩余土地成交价款交纳期限可在土地出让合同签定之日起6个月内缴清。

人防易地配套费11月30日前全部缴纳

人防易地配套费可待项目竣工后全部缴纳;公共设施配套、热力配套费由企业在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先行缴纳20%,剩余80%企业向收费单位出具承诺书,抵押支票并于当年11月30日前全部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按照本地建筑施工单位守法诚信,经用工审核,近两年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当年可不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采用电采暖的项目按照免交热力配套费的规定执行。

持《建设用地批准书》办前期手续

为保证企业项目的正常动工建设,在竞得土地使用权后,为其发放《建设用地批准书》,有效期为出让合同约定的6个月。相关部门依据企业持有的《建设用地批准书》为其办理相关前期手续,促使企业尽快动工建设。

依法供地释放土地利用空间

对三工八钢工业园、新疆(昌吉)亚欧国际物流园、大西渠闽昌工业园三个工业园区用地范围内的闲置土地、以租代征、未报即用、未供即用的土地,按照产业政策、投资额度、项目规划、环境保护等指标进行全面清理。充分考虑园区规划,由市人民政府组织报批后,依法进行供地;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及规划的项目,坚决予以清退,释放土地利用空间,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单位面积的工业产出率。

凭国有土地使用证可办抵押登记

对已经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并按出让合同约定的条件、期限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可办理抵押登记。除银监会批准取得《金融许可证》的金融机构外、经自治区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等可以作为放贷人申请土地抵押登记。

对基础设施建设进行补助

有合同约定对企业基础设施建设进行补助的,根据工程进度分平口(±0)、主体完工、投入运营三个阶段,在土地出让金全部缴纳完毕后,按约定补助总金额的60%、30%、10%分次拨付。

加大小微企业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力度

鼓励在昌吉市注册的融资性担保公司为符合我市产业导向的中小微企业(符合工信部规定)担保贷款,给予融资性担保公司当年新增担保额0.5%补助,同时对受保的中小微企业给予缴纳担保费总额50%的财政补贴。

3年内工业产值逾5亿奖励全额所得税

为了推进产业集聚、集群发展,鼓励投资者建设符合昌吉市产业发展规划的产业集聚区(创业基地、孵化园等),在我市投资建设创业基地、孵化园等,从投资建设年度(2016年开工建设)起3年内工业总产值达到5亿元(含5亿元),按相当于缴纳的耕地占用税收取数额的给投资者予以补助;从投资建设年度起3年内,新建企业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地方所得部分全额奖励投资者。

装修过半可办理房产手续

为盘活企业投资项目,对业主拥有完全自主产权,且不具有对外销售资质,内装修达到50%以上的项目由相关部门尽快办理房产手续,以盘活其资产降低融资成本。

简化办事流程

对本措施所适用的项目优先加快办理前期审批手续,各部门可并联审批,统一联审办理。在项目业主提供资料齐全的前提下,原则上各审批部门按照以下期限审批办结相关手续:项目立项2个工作日;环境影响手续办理(环保局)7个工作日;规划项目选址意见(设计条件)审核(规划局)7个工作日;土地预审意见办理(国土局)7个工作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局)7个工作日;建设用地批准书办理(国土局)5个工作日;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规划局)7个工作日;施工许可证办理(住建局)5个工作日。(中国日报新疆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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