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记者从克拉玛依市商务招商局召开的媒体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克拉玛依市修订出台了新的招商引资政策,包括《克拉玛依市鼓励招商引资促进产业发展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以及“1+10人才政策”、“信息产业发展政策”。该政策以助力城市产业结构调整与优化升级为基础,突出重点产业导向,鼓励企业、商会、协会、市民参与克拉玛依市招商引资,并给予相应的经济支持。
其中重点鼓励石油石化、装备制造等工业产业;金融、信息、旅游、物流等现代产业;医疗、健康、养老等社会公益事业;高技术、高科技、高附加值的产业以及其他有利于城市转型升级、结构调整的产业等五大领域的投资活动。
与克拉玛依前期招商引资政策及其他地方的政策相比,暂行办法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确立“非禁即入”的开放发展格局,即凡法律法规未明令禁止的投资领域,将全部面向外资和社会资本开放“非禁即入”的原则。破除了克拉玛依在招商引资思想上的认识瓶颈,是一次创新和思想解放。而将石油石化、装备制造等传统优势产业行业以及金融、信息、物流等新兴行业全面向社会资本开放,则是巩固和加强克拉玛依市已有的产业优势,将克拉玛依市建设成为新疆开放前沿的阵地、资源富集的宝地、承接产业的洼地、交通物流的要地和旅游休闲的胜地,为克拉玛依打造成为丝绸之路经济带上的国际化区域中心城市,奠定基础。
二是统一投资额度口径,便于宣传、理解、操作、落实。暂行办法统一投资额度口径,不限行业、不限类型,凡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均可享受用地奖励、财政奖励等政策支持,仅根据投资规模的大小调整支持力度。全面简化了政策的框架和内容,提高可行性。
三是大幅提高政策支持力度,优化招商环境。暂行办法重点针对项目新增用地支持和财政奖励,凡固定资产投资额1亿元以上的项目,可按照“前五年100%奖励、后五年50%奖励”执行,即为“五免五减半”。在疆内除经济特区以外,政策支持力度首屈一指。
四是首次提出“引荐人”奖励政策,鼓励全民招商。此次政策首次提出“引荐人”奖励。暂行办法对引导克拉玛依市以外的企业到克拉玛依市开展固定资产投资活动的自然人或法人(项目引荐人),均可根据项目投资额度大小,给予10-50万元(及以上)的经济支持。在“引荐人”认定范围上,包括疆内外人士甚至国际友人,也包括企业法人、各地商会、行业协会以及民间团体等。简而言之,只要通过合法、合规的方式,帮助克拉玛依招商引资的,均对其前期投入给予经济支持。
五是实施“产业链招商”,落实精准招商。在暂行办法的配套实施方案中,制定了石油化工产业链招商方案,围绕稠油/超稠油勘探开发加工一体化产业链,芳烃综合利用产业链,环烷基高档润滑油产业链,丙烯-油田化学品产业链,油气煤生一体化综合利用项目产业链,化工新材料产业链等六大重点产业链开展招商。并在一般优惠政策的基础上,给予更大力度的贷款贴息支持。通过方案实施,引进一批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延长石油化工产业链条,提高精深加工水平,形成高水平的产业集群。
除此以外,克拉玛依市委组织部“1+10人才新政”,主要聚焦于“招才引智”,全力支持各类企业引进、培养、使用国内外的高端人才。
新闻发布会上,克拉玛依市商务招商局党组书记桂斌介绍,身为丝绸之路经济带上重要节点城市的克拉玛依,此次全面出台招商新政,旨在搭乘“一带一路”战略的东风,秉持着开放包容、互利共赢的原则,借“一带一路”拓展克拉玛依的投资建设“朋友圈”,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推动形成以商招商、全员招商的大招商格局,从而推动克拉玛依城市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促进经济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为克拉玛依打造成为丝绸之路经济带上的国际化区域中心城市,奠定基础。(中国日报新疆记者站 毛卫华)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