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纪委通报五起落实维稳措施不力典型案件

作者:史传芝 李建民 来源:乌鲁木齐晚报
2017-04-28 11: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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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市纪委通报五起落实维稳措施不力典型案件

近期,乌鲁木齐市纪委通报五起落实维稳措施不力典型案件。这五起案件分别是:

天山区二道桥片区管委会党工委副书记、主任、解放南路白大寺清真寺和宗教活动管理委员会党支部书记、主任伊拉木江·玉素甫,对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不重视,落实责任不到位,对清真寺的安保工作疏于管理,不对入寺人员随身物品进行安全检查,受到自治区通报并造成不良影响,对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负有领导责任。2017年1月,给予伊拉木江·玉素甫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市第三中学党支部书记巴吐尔·哈斯木,不正确履行职责,对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不重视,责任落实不到位,对该校的安保工作疏于管理,带班领导脱岗,对进入该校人员审查不严,造成不良影响并受到自治区通报,对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负有领导责任。2017年1月,给予巴吐尔·哈斯木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市第三中学校长汪雅琴,对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不重视,责任落实不到位,对该校的安保工作疏于管理,带班领导脱岗,对进入该校人员审查不严,造成不良影响并受到自治区通报,对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负有领导责任。2017年1月,给予汪雅琴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胜利路洋行清真寺和宗教活动管理委员会党支部书记、主任买买提·艾力,对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不重视,责任落实不到位,对清真寺的安保工作疏于管理,受到自治区通报并造成不良影响,对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负有领导责任。2017年1月,给予买买提·艾力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市科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道桥清真寺和宗教活动管理委员会主任艾合买提江·木沙,对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不重视,责任落实不到位,对清真寺的安保工作疏于管理,受到自治区通报并造成不良影响,对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负有领导责任。2017年1月,给予艾合买提江·木沙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通报充分彰显了市委坚定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方针和治疆方略,努力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要求上来,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一手抓反分裂斗争、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构建首府“反恐维稳、经济发展、城市建设”三大工作格局,打造西北地区特色鲜明、绿色健康、宜居和谐的现代化国际城市提供坚强保证。(史传芝 李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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