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旅游部门发布“五一”旅游出行提示

作者:贾春霞 来源:新疆日报
2017-04-28 10: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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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牢记旅游安全学会理性维权

“五一”小长假即将来临,也是春暖花开,出游踏青的好时节。新疆旅游执法总队向广大游客温馨提示,要合理安排出行方式,旅游安全时时牢记,理性维权常记心间。

计划出行的游客要提早设计好出游路线,合理安排踏青、郊游、赏花时间,尽量错峰出行,务必注意安全。选择自驾游和自助游的游客,要提前了解天气、道路、交通和旅游信息,及时关注景区游客流量预警信息,避免游客拥挤景区(点)。行车要遵守交通规则,切忌疲劳驾驶。选择登山、游览森林公园时不要盲目攀高,要注意防火和山体滑坡及泥石流的发生。出境游客要关注安全提示,遇突发事件要保持冷静,及时与当地警方和中国使领馆联系。注意购买相关旅游意外保险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参团出行是较为常见的一种旅游方式,对此,新疆旅游执法总队提醒选择跟团游的游客,最好选择正规、大型、有资质、口碑佳的旅行社,切莫一味追求“低价”和“熟人介绍”。签订旅游合同时,要看清合同条款并索取正规票据。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讲卫生、懂礼仪、守秩序、遵法规、爱护环境、不随意毁坏公共设施。在进行购物消费时,不盲目跟风,保持清醒头脑理性消费,在购物之后要妥善保存好购物发票、物品等。

此外,新疆旅游执法总队提醒出境游客,出境游押金切勿转入私人账户。游客出国旅游时,旅行社若提出要交出境游押金或保证金时,建议选择银行第三方托管方式缴纳出境游保证金,千万不要将保证金或押金转缴到私人账户,避免上当受骗。

如果游客在旅游行程中遇到违约或侵权行为,要提供旅游合同、发票、行程单及旅游投诉信件等有效证据和材料,及时向12301或旅游合同签订地及被投诉人所在地的旅游投诉处理机构进行投诉,理性维权。(贾春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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