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文明城市,凝聚筑梦力量

来源:乌鲁木齐晚报
2017-04-25 11: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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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评论员

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中国梦的阐述中提到,“中国梦是国家梦、民族梦,也是每个中华儿女的梦”“实现中国梦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比翼双飞的发展过程”。

如果把中国梦具体到现实生活中,对于每一个生活在乌鲁木齐的人来说,就是把这座城市建设成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的首善之城。

当前,乌鲁木齐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已迈入决胜的攻坚期。实现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比翼双飞”,需要我们不断凝聚筑梦力量。

凝聚筑梦力量,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民族团结的精神纽带。

对于新疆来说,民族团结是发展进步的基石,也是凝聚筑梦力量的源泉。作为乌鲁木齐城市,乌鲁木齐始终把促进民族团结,作为推动城市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

近年来,乌鲁木齐在社会各界、民间人士中开展公益广告大赛,将中央“讲文明树新风”“中国梦”“图说我们的价值观”公益广告内容作为契合点,突出乌鲁木齐特色、地域特点,自创本土公益广告作品强力推进;在全市两百多所中小学校,利用主题班会、家长会、课间操、道德讲堂升国旗等时机,广泛传唱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优秀歌曲;在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及社区(村),利用“市民文化广场”“周末百姓大舞台”“天山放歌行”“机关干部文艺汇演周”等平台开展学唱比赛,掀起了歌唱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高潮;在广大干部群众中,通过道德讲堂活动,“用身边人讲身边事、身边人讲自己事、身边事教身边人”,结合民族团结模范单位、社区(村)的创建,在全市开展“去极端化”宣讲活动;在全市各部门、各系统、各行业积极开展文明示范窗口创建活动,惠民利民,取信于民,向孤寡老人、空巢老人、残疾人、留守儿童、农民工和困难家庭等特殊人群,提供定向式服务。崇德尚礼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和自觉遵循。

凝聚筑梦力量,以具体实践营造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

从斑马线前公交车出租车礼貌让行,到文明家庭、文明班级、文明社区、文明单位,从城市公共文明行为条例的出台,到乌鲁木齐县星级文明户奖励机制的实行,从政府简政放权,到积极探索为民便民新路径……自2011年乌鲁木齐提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以来,每个生活在这座城市中的人,都从不同的侧面和细微的角度,深刻感受到了创城所带来的“文明之变”。

变化促进团结,团结推进和谐。而带来这些改变的,正是乌鲁木齐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过程中,从未止步的探索和尝试。

创建文明城市,不是某个人某个群体的责任,而是生活其中或者受其影响的所有人的生动实践。这种实践与互动,凝聚了人心,汇集了民意,凸显了民智。在更深层面上,加速推动各族人民齐心协力营造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

凝聚筑梦力量,以民生改善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

文明是社会最温暖的合奏,是人人互助、互爱、诚信的礼赞,也是正向能力心心相印的传递。创城过程中,对民生工作的扎实推进,使越来越多的人从中受益。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珍惜现有的文明和谐生活,已成为所有人自觉的行动。因此,志愿者在街头不只是拦住匆忙的脚步,而是对不文明行为的告诫;司机斑马线前踩下的不只是刹车,而是对文明行动的践行;行人弯腰不只是捡拾起垃圾,而是提升了文明素养。

文明示范窗口作风转变,办事效率普遍提高,群众满意率大幅提升;文明交通出行秩序井然,志愿者不间断配合民警、协警上岗执勤,交通事故发生明显减少;文明旅游蔚然成风,“温馨提示卡”发放到旅游景点(景区)、宾馆(小旅馆)、商超、飞机场、火车站、公交客运站等场所;选树民族团结、道德模范典型,带动全社会形成互帮互助、关爱帮扶的良好风气。

你教我跳麦西热甫,我教你练书法,在我们身边,几乎每个家庭都会把团结友爱作为一项重要的家风予以传承。从“五好文明家庭”、文明楼栋、文明社区(村)的评选,到民族团结大院的创建,“道德模范”榜样人物的评选,到“文明交通出行”活动的启动,从全市集中整治环境卫生,到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级各类文明单位两万余人次参与志愿服务,通过一系列评选、创建活动,全市形成了以“家风带民风,以民风促社风”的社会文明新风尚。

全市上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不单单是为了争得这个荣誉、拿下这块牌子,而是以此不断提升我们这座城市的文明指数、道德风尚、精神风貌,不断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提高市民素质;而是以此全面提升城市的文明程度和核心竞争力,进而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推动乌鲁木齐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新一轮文明创建的战鼓已经擂响,创建攻坚战已全面展开。我们唯有进一步坚定信心、增强责任感,团结一心、共同奋斗,方能打赢这场文明创建的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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