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地委“七条意见”及市委作风建设相关要求,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为民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监督作用,乌苏市八十四户乡党委从本乡退休干部、党员、服务对象、党代表、人大代表中聘请了7位党风政风效能义务监督员,并举行了聘请仪式。
据悉,在此次党风政风效能义务监督员聘请仪式上,明确了监督员的职责与义务,并现场颁发了7位义务监督员聘任证书。同时,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与义务监督员们进行了座谈,向与会人员发放了《八十四户乡党风政风效能建设满意度测评及征求意见建议表》。会上义务监督员各抒己见,对八十四户乡党风政风效能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
党风政风效能义务监督员之一的巴海村女致富能手黄沂珍表示:“八十四户乡党委聘我为党风政风效能义务监督员,是对我的信任。作为义务监督员,敢于向全乡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不良行为‘亮剑’ 是我们的责任与担当,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会多多找茬挑刺,勇于向乡党员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服务、效能效率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揭伤疤、下猛药,正本清源,为提高我乡党委政府美誉度出一份力,尽一份责。”(中国日报新疆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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