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屯市:全面部署专项整治清查工作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7-03-22 14:44:19
分享

奎屯市把“四风、四气”专项整治清查工作作为“学、转、促”专项活动的重中之重,注重阶段性与长期性、普遍性与特殊性、自查自纠与整改落实相结合的原则,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标准、严明的纪律狠抓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委成立专项治理工作协调小组,由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牵头负责和督促推进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各责任单位和配合单位分别制定单项工作方案,逐一明确“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切实做到“六有”,即有工作目标、有责任主体、有推进措施、有检查评估、有完成时限、有监督问责。对照市委确定的整治清查任务,各单位、部门要主动对号入座、对照检查、自查自纠,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确定整治清查重点,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的整治清查工作责任制,进一步细化整治清查工作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具体措施、责任科室和负责人、完成时限。

强化监督,立行立改。在整治清查推进过程中,市“学、转、促”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牵头部门和配合单位将通过受理群众举报、随机暗访抽查等方式,对各单位、部门自查自纠、边整边改的情况进行专项督促检查。并将整治清查工作成效作为衡量所督导单位“学、转、促”专项活动成效和评价督导组自身工作是否尽责到位的重要标准,以真督严导、决不放过的工作标准,一件一件督查、一步一步跟进,特别是将加强对关键部位、关键问题的督导,确保重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重点整改目标顺利实现。坚持问题导向抓整改,边学边查边整边改,对于已经纠正的防反弹,承诺解决的要兑现,深层次问题敢触及,新出现的问题不放过。发扬“钉钉子”精神,深入剖析,找准症结,以勇于担当的精神,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突破,切实让群众感受到新气象、新变化。

开门整治,营造氛围。将群众参与整治清查工作作为动力和压力,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和标准,敞开大门开展“四风”突出问题整治。各项整治清查工作的内容、目标、措施、时限、责任等,要及时公示,通过一定方式向群众公开。让群众看清楚改什么、怎么改、改得如何,给党员干部以压力。进一步畅通诉求表达渠道,接受群众监督评判,对整治清查工作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要研究症结,进行“补课”。、通过宣传引导,让群众积极参与进来,把“四风”、“四气”、“十大整治”和“三项清查”问题整改到位。充分运用报纸、电视、互联网等媒介,及时宣传整治清查的经验做法,集中反映群众最关心问题的整改成果,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到“学、转、促”专项活动带来的新变化、新成效,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同时加大对反面典型的曝光力度,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建章立制,严肃问责。把对突出问题的整治清查和建章立制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及时把整治清查中好的做法形成制度规范,从源头上进行治理的长效机制,防止已整改的问题“回潮”和“反弹”。把正风肃纪、追究问责贯穿于整治清查全过程,对作风不正的行为,坚决实行“零容忍”,加大查处、曝光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以严厉的问责惩处倒逼整治清查工作的落实。对问题频发和突出问题整改不力,走过场以及查处问题不认真、查处处理不到位的,严肃追究有关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责任。(中国日报新疆记者站)

分享
标签:

推荐